花落月明

一个浪荡的薄情人,爱得不深,睡得不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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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华武] 东邪西毛

*千年调-万古浩然,战剑丶十一 x 大毛天

*华山x武当

*惊闻十一卖号了,迅速肝了一篇,大毛真可爱,我要是十一我也想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东邪西毛

cp:十一毛

  

  

  

我劫过许多镖车。

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,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。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样看我,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。我以为有一些人永远都不会嫉妒,因为他太骄傲。在我第一次劫镖的路上,我认识了一个人,他叫十一。

好吧,这个介绍方式有些模糊,让我们来换个简单的说法。

我是大毛天,我有一个心上人,他叫十一。

  

假如世上真的有一坛酒,名叫醉生梦死。假如那坛酒落到我手里,我会选择把它砸掉。所有的伤痕——不管是身上的伤,还是心里的伤,都是人活着的一部分,为什么要遗忘?有了伤口的人,才算是鲜活的。

那一天我看着钱香香面前熙熙攘攘的人群,这种感觉忽然之间变得越发强烈。手起剑落之间,许多人身上环绕着的光彩一瞬间就淡了下去。我觉得很开心——你瞧,如今大家都已经是有伤痕的人了,谁也不孤独,这样多好。

这时候有一个华山从满地尸体间站起来,掸了掸身上的灰尘,对着我拍了拍手,朗声一笑。能从我剑底下活过来的人不多,每一个活过来的人,后来都成了我的梦魇。我以为十一会是一个例外,然而很久之后我才知道,原来他也是梦魇之一,该来的东西,谁也逃不掉。可那时候我对今后还一无所知——在他拍手的时候,暗香枝头的明月在湖水里搅起纹络,我看着他站在万千星光之下,万千灯火之上,我只是想,这个人,我要得到他。

  

大芼天曾经说过,想要得到一个人的心,就要先得到他的肉体。

得到十一的肉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。从那场劫镖开始,到我被他按在帮派驻地的角落里扒了裤子,也只不过间隔了点香阁里一盏茶的时间。疼,很疼,疼到我怀疑方才我留给其他人的伤口,这一刻全都原封不动地交还到了我身上。然而我并不觉得难过,甚至甘之如饴,因为在我看来,十一填满的不只是我的肉体,而是连并灵魂一起,都找到了一个踏实的、可以夹紧的内核。

那不是我们之间唯一的荒唐。

当我第无数次和十一赤条条地躺在芳菲林桃花树下的时候,十一突然说,他觉得有点无聊。

我说,无聊去劫镖啊。

十一说,你不懂。说完他只是懒懒地把手枕在脑后,叼着片叶子,透过桃花的枝梢看着晴到发白的天空。

我不知道他是觉得这个世界无聊,还是觉得我的肉体无聊。然而不管是哪一个方面,都不是我能改变得了的东西。我能够为他做的,只是拿起身后背着的剑匣,把这个江湖搅合得乱起来,这样或许就没那么无聊了。

打一个雪猿也是打,打一个雪猿再加上一群炮灰,照样是打。

于是我蹲在十二连环坞的屋顶上,面无表情地对着下面五光十色的人群丢了一个揽雀尾。眼看着他们开始骚动起来——有慌不择路连滚带爬跳进水里的,也有开了霸体寻找我在哪里的,更多的人就地躺倒,灵魂原地升天。

我想,他们应当对我感激涕零。是我让他们看到,在伤痕面前,所有人生而平等。

就在这时候,一道流星逐月的剑光划破了我面前的空气。我凝气绕身,正打算把这不知好歹的小子砍一顿再说,肩膀却让人拍了拍。

我这才发现,来的人不陌生,正是我关系熟到能穿一条裤子的帅熊。

帅熊说,你小子一整天都不声不响,原来是躲这儿开红。

他不等我解释什么,直接勾上了我的脖子,带着我御剑一跳:走,带你喝酒去。

华山仔课业日日饮酒,每个人都是好酒量。平日帅熊千杯不倒,今天却被我见识到了他喝到烂醉如泥是一副什么样子。谁喝到烂醉都要开始讲浑话,帅熊也没能当成个例外,酒过几巡,他趴在桌上哼哼唧唧地说,大芼天嫌他捏脸太丑。

我嗤他一声,人要学会通过现象看本质,这句话刚进私塾的毛头孩子都晓得。嫌你捏脸丑,那必然不是真爱了,何必太执着。

帅熊把脸换了个方向,继续哼唧:那为什么沉浸在恋爱中的人都想让自己变得好看一点?

我忽然有种感觉,帅熊酒后讲的不是浑话,而是一种哲学思辨。王阳明和他的心学之所以得以流芳千古,不过是因为他成名早些罢了。时无帅熊,使竖子成名耳。

我还在咀嚼帅熊这句话里的深层含义,没来得及提防,脸上就忽然被挨了一拳。

帅熊喝得烂醉,不知道把我认成了哪个小给佬,一边打一边喊:“小花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你的!是不是你的!”

帅熊打架不如我在行,喝多了力气倒是蛮大。等到我把他敲晕了拖走,脸上已经被他打肿了好几块,青青肿肿,不仅疼,而且肿。

那天回去以后,我就往点香阁去了一趟,朝那些薄唇含朱、香腮胜雪的姑娘们要了妆红和黛笔。映日湖水光潋滟,我站在湖边低头看着一个全新的自己,仿佛戴了面具那样陌生。我在转身回到帮派去找十一之前,曾经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把包裹里的面纱拿出来戴上,最后想了想,还是放下了。

有些事情终究还是需要勇气去面对的,比如我也会像个初识情爱的孩子一样,去暗自揣摩,十一爱的究竟是我这个人,还是仅仅只爱我这张脸。

  

我找到十一的时候,十一正在江南茶馆静坐着。周围充满了市井的喧嚣,窦之道在不远处被一群人给围着,吵吵嚷嚷,不知道那些普通人的快乐究竟是从何而来。

十一是这一片骚动中唯一安静的存在。他也不喝茶,只是望着远处,目光深邃得好像穿透了一切,一直看到无人知晓的远方。

我小心翼翼地蹭过去,对他说,十一,我毁容了。

十一猛然转过头来,盯着我红红黑黑的脸看。他看了许久,久到我以为他即将转身离我而去的时候,他拉起我的手腕,往茶馆外面走去。

江南这种地方,温柔潮湿,遍生水泽。距离茶馆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条河流,十一将帕子在水里浸湿,极尽温柔地将我脸上乱七八糟的粉饰擦掉。沾了水的布料有些凉,在炎热的夏天里堪称慰藉,让我不由自主地把脸颊往十一的手里靠过去。

只是那鬼妆每擦掉一分,我的心就跟着沉下去一分——却始终没有沉到底,还保留着一点点微薄的希望,像每一个陷入忐忑爱情中的人一样,纯粹而卑微地期待着一个未知的答案。

十一说,我当你是在骗我,没想到……

脂粉擦掉了,剩下的只有青紫色的伤痕,甚至比没擦掉的时候还要狰狞一些。

你看,我没骗你。这张脸已经变成了一个不被世人所接受的模样,你若是想走,现在还有机会。

虽然我真的不想你离开我。

  

我和十一之间的沉默持续了一个世纪。

久到有无数人策马飞驰路过我们身边,久到天上的云聚了又散,久到我想起许多人都会蹲在这片水边洗臭袜子以求宽恕罪孽的时候,十一才打破了这片沉默。

他只是抬起手,轻柔地碰了碰受伤的眼眶,问我,疼不疼。

那一瞬间,我突然没来由地有种信心,我想这世界赐给人的一切伤痕,只要能遇见这样的温柔,总有一天是会被抚平的。就像桥边洗过捕快袜子的水,总有一天会顺着水流尽数散去,不留下一点痕迹,只要缄口不言,就永远没人知道。

我对他说,如果我一直是这张脸,从此所有人都不爱我了,我该怎么办?

十一说,傻瓜,我养你啊。

时隔许久之后,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应该惋惜。那时候的我还年轻,还不知道导演我们这场故事的人不是周叉驰,而是王叉卫,没有那么多让人笑得出来的地方,只有不可言说的、满溢的沉痛,落在我与十一并肩穿行而过的人间。

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,可他只是血肉凡胎,他脚下只有冷蓝色的御剑,没有七彩祥云。

  

我决定要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。

某天十一打完匪首回来,一身血地看到我的时候,我正在跟武痴弟子比划,用的却不是武当门派里那些人人都会的手法。

他问,是你自创的武学?

我说,是。

他又问,名字叫什么?

我说,还没有想好。

我不敢告诉十一,我打算用他的名字刻印在自己的武学上,以此来铭记我们之间的相逢。不是说这个命名方式不好——只是这个武学将来要跟着我许久,每一次我用起它的时候,都会想起十一一次。从今以后十一这个名字,就将要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,直到成长得越发枝繁叶茂,把一颗心塞得满满当当。

我一向是不喜欢爱得如此沉重的。

两个人于尘世万千中相遇,在今后漫长的人生里,得以有那么一个互相取暖的机会,这就已经足够。爱情赐给人一副铠甲,同时也把软肋化成一把锋利的刀,直等到某天这副铠甲不再坚实的那一刻,那刀就会把我捅个对穿,血流遍地。

我赌不起。我想,任何一个人,也都赌不起。

那个武学陪我杀了许多人,却一直都没有名字。我一直都在劝说自己,不要去赌——可是我发现,就算我不把它命名,我每一次在用起它的时候,满心也仍然都是十一的影子。这仿佛是一个巨大的怪圈——越想逃避的东西,就越在人的潜意识里印得清晰。

此地无银这种逃避方式是不可行的,我最后还是给了它一个名字。

十一很久都没有发现,直到某一天我们约了一起去摸雪猿屁股,他才惊讶地问我,这武学怎么叫我的名字?

我后背顿时一层冷汗。虽然我和十一已经是接过吻、滚到过一团的亲密关系,但是自己的心意这一刻被直白地剖开放到太阳底下,我还是不免有些心虚。

我怕他不喜欢我爱得这样深。

于是我把手里随便研究出来的武学一股脑地都倒出来给十一看,十一的巨根,刷牙的蛋蛋,肉盾的乳汁,帅熊的屎。

十一掩面狂笑,拍着我的肩膀,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。

于是我也笑,藏下了心里那点酸楚。十一是个温柔的人,他大概永远都不会想到,一个人手足无措地陷在爱情里的样子到底有多卑微,卑微到连喜欢都不敢直白地表达,只能在深爱的那个人每一次走远之后,才有足够的勇气,热烈地凝望他的背影。

  

在某一个十一不在的晚上,我偷偷跑去了江南的茶馆,那个十一曾经为我擦去妆容的地方。

我不喝茶,只喊掌柜要酒,精陶的酒坛子在脚边堆起来,一直喝到眼前开始变得模糊。恍惚之间,我似乎明白了帅熊那天夜里为什么会醉倒在地——酒真的是好东西,想遗忘的东西混着酒记得更清楚,而睁开眼,人间还是那样一个人间,没那么爱你的人仍然不会把你揣在心口铭记。

从那天晚上到现在,月亮缺了又圆,已经过了两旬日子。我脸上那些伤早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,肉体上没了伤口,可是倘若有人能看见我的灵魂,那必然是鲜血淋漓的,跳动着,带着热烈的痛,提醒我还活着。

华山在寒潭里淬出来的剑,定然都是极锋利的,不然怎么才会伤及我的灵魂?

可是只有我一个人痛,那多不公平。

不过半盏茶的时间以后,茶馆已经是一片尸河血海,偶尔有几个伤重尚未致命的人拼命挣扎着向远方爬离,却还是被我迎头一剑劈下去,再多添一具新尸骨。

我喝得太多了,摇摇晃晃地靠在一边的树干上。江南下了雨——这一次不是芳菲林的桃花雨,而是冷冽的夜雨,将我眼前的视线变得越发模糊。

在那满地的尸体中间,立着一个人,就算我喝到醉眼蒙眬,也绝不会认错,他是十一。

我们之间的初见,就是在满地尸体中间。倘若这是我们之间最后一次见面,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有始有终。

他站在我的面前:你喝酒了。

我问,你去哪儿了?

十一说,刚才带一个师弟端了麻衣圣教。

我其实想说,你不来找我,我很想你。但是话到了嘴边,却变成了,我要喝酒,你不要烦我。

我想,假如十一现在要和我分手,我应该是不后悔的,至少我的唇上落过他的吻。

可是十一没有。他太温柔了,温柔到有些该死。他抢了我手里的酒,没有砸掉,反而自己一饮而尽,他看着我说,明明是我找不到你。

我说,刚才带一群师弟端了蝙蝠岛。

十一摸了摸我的头发,眼底似有水光潋滟,却还是沉静得像一池湖水。他只是坐在满地的尸骨间,一口接一口地喝酒。过了许久,久到我的酒劲泛上来变成困意,我才在半梦半醒之间听到十一的一句呓语。

他说,大毛,别喝太多酒,好好照顾自己。

  

直到很久很久之后,我才知道十一那天说的无聊,是嫌芳菲林满眼的桃花太单调。

可是我和我的剑匣,早已经把整个江湖搅乱,再也回不到从前那个平静而温柔的时候。十一彻底消失了,接过他那把剑继续游走江湖的另有其人,我无处可去,无路可逃,只能一个人站在这片天地之间,明明是相同的景色,却忽然变得什么都陌生。

到了这个时候,我才猛然想通,想要让自己身上的痛苦变得不明显,不是在别人身上创造出等量的痛苦,而是应该找到一个人,让他陪着你慢慢走,最终在时间的洪流里,将一切伤痕都抚平。

我骑着马走走停停,却总觉得江南的和风再细腻,也总不是我想要的。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,我已经站在了华山的誓剑台上。华山永远是冷的,可那一个做课业的人,大概不会再回来了。我没有开红,只是静静地站在满天的风雪里,任凭雪花轻柔地拂过我的唇角,像十一的吻,带着些许不善表达的冰冷,却温柔得不可言喻。

我忽然没来由地有种自信,觉得十一是不会走远的。

总会有那么一个时刻,就算他改换了身份和姓名,也还是会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候从身后抱住我。

而在那一刻到来之前,我能做的只有等待。

 

 

 

 

——Fin——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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